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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希荻微:希荻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1-27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0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希荻微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
属的激励对象为 105 名,归属股票数量为 2,122,710 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5 日。归属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7,027,857 股变更为 409,150,567 股。
     2024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五次
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希荻微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 计 划 第 一 个 行 权 期 第 五 次 行 权 的 激 励 对 象 为 12 人 , 行 权 股 票 数 量 为
1,411,166 股,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7 年 1 月
19 日。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 409,150,567 股变更为 410,561,733 股。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公司已注销 811,000 股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
由 410,561,733 股变更为 409,750,733 股。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7,027,857 元变更为 409,750,733 元。
二、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
就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就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并注销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事宜。
    综上,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鉴于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回购股份注销、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
本、股本总数变更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人 民 币
         40,702.7857 万元。                40,975.0733 万元。
   2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40,702.7857 万股,每股面值人 40,975.0733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民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    币 1.00 元,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
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办理
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
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