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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7-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帕瓦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均审
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先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
宝、王振宇、王苗夫、王宝良、姚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该项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意见: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


                                    1
                相关交易将按照公平自愿、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
                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调整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属于
                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将按照公平自愿、公允合理的市场化原则进行,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对该事项的调整履行了必要、合法的审议及表决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三)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调整后                             上年
                       2024 年   本次预             占同类   年 6 月 30 日          占同类
关联交                                    2024 年                            实际               本次预计调整的
            关联人      度原预   计调整             业务比   与关联人累             业务比
易类别                                    度预计                             发生                       原因
                        计金额    金额              例(%) 计已发生的              例(%)
                                           金额                              金额
                                                              交易金额
向关联     兰溪博观
人购买     循环科技     5,000    -1,500    3,500     2.66      2,177.31       0        0
原材料     有限公司
                                                                                                根据生产经营及
接受关
                                                                                                业务发展的实际
联方提     兰溪博观
                                                                                                        需要
供的劳     循环科技       0       1,500    1,500     1.14         0           0        0
务、委     有限公司
托加工
         小计           5,000       -      5,000     3.80      2,177.31       0        0                 -
                注 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未经审计。
                注 2: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 2023 年度同类业务金额。

                     二、调整后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MAC40XJX39

                                                        2
       2、成立时间:2022 年 11 月 29 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舒双
       5、注册资本:3,502.50 万元
       6、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女埠街道富兰街 168 号(自主申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
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
营);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
属冶炼;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股权结构

                                                               出资额    股权比例
序号                            股东
                                                              (万元)    (%)
 1             台州欣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0.00     29.12
 2                              舒双                           500.00     14.28
 3             共青城朋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8.00     11.36
 4                             蒋泽萍                          300.00      8.57
 5                              张艾                           200.00      5.71
 6                 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5.71
 7                              邱彬                           200.00      5.71
 8           共青城海旭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00      2.91
 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0.00      4.85
 10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陆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50      5.35
 11                            章宇轩                          75.00       2.14
 12            深圳市弘石汇达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0.00       2.57
 13         杭州德益博悦产业创新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       1.71
                             合计                             3502.50     100.00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观循
环”)资产总额 260,291,036.25 元,资产净额 124,038,242.45 元;2023 年度营业

                                          3
收入 2,078,761.06 元,净利润-7,858,290.34 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0、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博观循环系公司与关联方浙江展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企业,为
公司的参股公司。鉴于博观循环第一大股东台州欣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第二大股东(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总经理张宝先生存在亲属关系,出于严格内控的治理目的,公司从严确定
博观循环为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分析
    博观循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博观循环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
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调整后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各方将按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结合市场波动情况协商确定。
    (二)调整后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
公司将在上述调整后预计范围、金额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
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在维持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总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交易类别,调整细分额度,
各方将按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化原则进行,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或协议,相关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市场波动情况协商确定,
风险可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开展
日常经营活动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欢                      宋震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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