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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帕瓦股份: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08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 57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4,250,2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250,2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3.375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3.3757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161,253,87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股份数共计 3,410,102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宝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杨迪航、邓超、郑诗礼,
    非独立董事王振宇、王苗夫、王宝良、姚挺通讯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徐琥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和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83,680,463 99.3237 548,186 0.6507 21,565 0.0256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105,978 97.7258 545,674 2.1241 38,562 0.1501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1        关于补选黄汐强为公            8,148,286               9.6715 否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补选杨峰为公司 73,455,968                           87.1879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表决,选举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1      关于补选凌敏为公司 81,900,141             97.2106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表决,选举凌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2    关于调整 2024        16,977   96.6733       545,674     3.1071   38,562     0.2196
     年度日常关联           ,763
     交易预计的议
     案
3.01 关于补选黄汐         20,071    0.1143               /        /          /        /
     强为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补选杨峰         14,895   84.8193               /        /          /        /
     为公司非独立           ,968
     董事的议案
4.01 关于补选凌敏         152119   86.6184               /        /          /        /
     为公司独立董             26
     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 2,关联股东张宝、王宝
    良、姚挺、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满、莫少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