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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大特材: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
                   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2)。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3 日,徐卫明先
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86.9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卫明先生。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徐卫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050,000 股,直接
持股比例 5.62%;公司董事徐晓辉先生为徐卫明先生之子,徐晓辉先生通过张家
港万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张家港睿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控制公司 3.17%的股份;其二人通过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0.91%的股份,其二人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9.71%的股份,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徐卫明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2024 年 7 月 3 日,徐卫明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
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86.98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超
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徐卫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2,650,000 股,直接持股比例 5.90%;
公司董事徐晓辉先生为徐卫明先生之子,徐晓辉先生通过张家港万鼎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及张家港睿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控制公司 3.17%的
股份;其二人通过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 20.91%的股份,
其二人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9.9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