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1-09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2024 年 1 月 8 日,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
驱控一体研发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665,4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8 元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7,499,805.8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
民币 19,104,622.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8,395,183.23 元。2022 年 4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58 号)。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
存储、管理与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以上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拟投资于“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
统产业化项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3 年 12 月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31 日累计投入金
额
额
1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61,839.67 37,012.19 9,442.13
2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40,682.86 29,413.66 3,417.78
3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40,419.94 29,413.66 5,808.31
合计 142,942.47 95,839.51 18,668.22
注: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202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后续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招拍挂手续取得项目用地并签署土地出让合
同,并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取得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取得
产证后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惯例,对土地进行公司开工进场前的障碍物清除和场
地清洁工作,2023 年 2 月份才达到了可以进场施工的状态。目前公司新建研发
生产中心项目大楼处于在建状态,导致“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
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相关建设内容缺
乏实施的必要场所,实施进度未达预期。经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均未发
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上述“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
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本次延期的主要原因与项目本身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并没
有关系,因此对“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
目”和“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没有影响。
本次延期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详见《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的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的“(一)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二)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可
行性”;“(三)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相关内容。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
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
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切
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
研发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
出的决定,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