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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楚电子:2023年度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金鉴中)2024-03-20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
 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出
 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发挥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
 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鉴中先生:195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9月
至1984年7月就读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华
东师范大学。1976年4月至2004年8月,任黄浦区房管局、新黄浦集团财务部经
理、副总裁。2004年9月至2014年3月,任上海地产集团财务总监。2014年4月
至2015年5月,任上海绿地控股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6月至2022年2月任上海
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爱旭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732.SH)董事。现任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600773.SH)、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603868.SH)独立董事及本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
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商品或服务。我不存在因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而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
够对相关事项进行独立、客观的判断,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
             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董事姓                                              况
 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 亲 自 出 席 次 委 托 出 席 次 出席股东大会次
        数             数             数             数
 金鉴中 10             10             0              2
    在董事会会议上,我本着应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的
原则,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
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报告期内,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我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业务状况进行
充分沟通,与财务部就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交流,掌握了解和询问公司定
期报告的财务信息,报告期内对会计师事务所在聘任前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定期报
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前及审计工作期间,我与就
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点、审计项目组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审计计划的范围、风
险判断、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审计事项的相关事实的确认和沟通,我认为审计
结果客观、公正。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时间及
其他个人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
并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我
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我勤勉履职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全面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
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点事项
进行关注,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我认为聘请的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
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
任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按
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执行。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等事项的决策中,确保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以上事项外,我建议公司要持续保持对募集资金的强管理,使用用途及
资金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部应当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保持
与审计机构的强沟通,谨慎对待每一笔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同时,2024年度
公司应当持续关注监督所有董监高本人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是否
发生交易,是否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下一年度我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性及独立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金鉴中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