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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2024-05-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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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胡
佳、韩冬蕾(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柏楚电子首发前股东向
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
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参与
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的相关资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2024 年 5 月 22 日,中信证券收到出让方关于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委托中
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
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
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
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
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唐晔
    (1)基本情况
    唐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3204021981********。
    (2)唐晔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唐晔现任柏楚电子董事长、总经理,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
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唐晔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


                                    2
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唐晔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2、代田田
    (1)基本情况
    代田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
身份证号码为 4290061983********。
    (2)代田田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代田田现任柏楚电子董事、副总经理,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
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代田田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代田田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3、卢琳
    (1)基本情况
    卢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3401031980********。
    (2)卢琳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卢琳非柏楚电子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卢琳现任柏楚电子董事,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
口期的规定。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卢琳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4、万章
    (1)基本情况
    万章,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429006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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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万章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万章现任柏楚电子监事会主席,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
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万章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万章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5、谢淼
    (1)基本情况
    谢淼,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4202041984********。
    (2)谢淼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谢淼现任柏楚电子监事,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
口期的规定。
    (4)谢淼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
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谢淼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6、胡佳
    (1)基本情况
    胡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身
份证号码为 4290061982********。
    (2)胡佳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胡佳现任柏楚电子董事、副总经理,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
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胡佳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


                                  4
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胡佳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7、韩冬蕾
    (1)基本情况
    韩冬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公民
身份证号码为 1201011984********。
    (2)韩冬蕾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3)韩冬蕾现任柏楚电子财务总监,需遵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
转让窗口期的规定。
    (4)韩冬蕾无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的情况。
    (5)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6)韩冬蕾为自然人,不存在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胡佳、韩冬蕾需遵
守《实施细则》第六条关于询价转让窗口期的规定,即“科创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启动、
实施或者参与询价转让:
    (一)科创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二)科创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科创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根据上述规定,中信证券核查相关事项如下:
    (1)柏楚电子已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
款所限定之情形;
    (2)柏楚电子已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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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3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 年 2 月 24 日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4),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所限定之
情形;
    (3)经核查柏楚电子出具的《说明函》,柏楚电子说明其目前不存在可能
对柏楚电子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或者在决策过程中,且
在本次询价转让完成前将不会筹划可能对柏楚电子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三)款所限
定之情形;
    (4)经核查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期间,因此本次询价转让亦不涉及《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所限定之情形。


    三、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对出让方身份证件、公开渠道信息进行核查,并对企业人员进行访
谈和要求出具承诺函,经核查认为: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出让方不存在《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
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
(二)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存在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三)拟转
让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本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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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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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