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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柏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专人送出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柏
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行将进一
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行,将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团队之
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监事会认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
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