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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哲医药:迪哲医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1-31  

证券代码:688192           证券简称:迪哲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
       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以及副总经理、首席
       商务官吴清漪女士计划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
       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5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300 万元,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
       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
       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小林博士,董事会秘书、
首席财务官吕洪斌先生,副总经理、首席商务官吴清漪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林博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 0.87%;同时张小林博士通过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ZYTZ PARTNERS LIMITED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61.5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86%。
吕洪斌先生通过江苏无锡迪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9.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66%。吴清漪女士此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张小林博士、吕洪斌先生、吴清漪女士未披
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增持主体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 拟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
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
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张小林博士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吕洪斌先生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200 万元。吴清漪女士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2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
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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