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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景科技:腾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
于对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未来发展前
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
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切实推动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
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
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专注公司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
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等领域,部分应用于量子信息科研、生物医疗、
消费类光学等领域。公司凭借在光学光电子领域的技术沉淀,建立了五大类核
心技术,涵盖了光电子元器件制造的主要环节。公司依托核心技术,对光学光
电子行业进行了产业链布局,主要业务和产品覆盖了光学材料、精密光学元组
件、光纤器件,多款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深技术护城河,紧跟
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开拓新市场,增强新产品
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二)坚定落实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
配政策,自上市以来,公司连续3年进行现金分红,分红比例分别占当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02%、30.93%、31.02%,累计现金分红5,627万元,
致力于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满足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连续、
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充分利用现金分红后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保证未来经营的稳健发展,给股东带来长期的
投资回报。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
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公司将持续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
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上证e互动、电话、邮件等诸多渠道,加强与投资
者的交流与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二、提议回购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
责任,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
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提
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
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该期间有
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
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余洪瑞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同意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
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后续安排
   公司将持续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
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共同促进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