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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卓越新能:卓越新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2-06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
在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下
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1 月 21 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
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科创板上
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
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监会
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
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
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
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
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
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
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
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
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1)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的介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            38,000.00              30,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
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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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扣减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
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
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日前 6 个月至本次发行前,不存在新投
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
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
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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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
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提升
公司的科创属性。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
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
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
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
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本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股票

                                     5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进行了风险提示,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
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龙岩卓越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编制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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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监事会
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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