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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安世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翊心)2024-07-03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李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2:丁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解除王翊心与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关系,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的股份减少,天
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不
变。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 ....................................................................... 14




                                       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信安世纪、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王翊心

       恒信世安            指   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指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

                                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引起王翊心与天津恒信世安企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导致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公司股份减少

                                6.11%。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是否取得其
 务人或一致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家或地
   行动人                                                      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
               王翊心          男        中国   北京市海淀区      无
   务人
 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一致     李伟           男        中国   北京市海淀区      无
   行动人 1
 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一致     丁纯           女        中国   北京市海淀区      无
   行动人 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先生希望将更多精力集中于上市公司管理,恒
信世安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岳向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王翊
心变更为岳向前,王翊心与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减少 6.11%。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与恒信世安为一致行动关系,
 王翊心控制公司的股份数 32,198,880 股,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
 司股份 102,510,7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7.6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王翊心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9,368,32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41.56%。具体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李伟           51,255,360           23.84    51,255,360           23.84


   王翊心(小计)     32,198,880           14.97    19,056,480            8.86


      其中:个人      19,056,480            8.86    19,056,480            8.86

                                                   不再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其中:恒信世安   13,142,400            6.11   办法》规定,被认定为与王翊
                                                   心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丁纯           19,056,480            8.86    19,056,480            8.86


 王翊心及其一致行动
                      102,510,720          47.68    89,368,320           41.56
       人合计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
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
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供投资者
查阅。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1
                           一致行动人声明


   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伟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2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丁纯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
                      限公司


 股票简称             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             6882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王翊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
                        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32,198,880 股
                       持股比例:14.97%
                       (2)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一致行动人 1:李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51,255,36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3.84%
                       (3)信息披露义务人 的一致行动人 2:丁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9,056,480 股
                       持股比例:8.86%



                                           14
                       (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9,056,480 股
                       持股比例:8.86%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1:李伟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51,255,36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23.84%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2:丁纯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9,056,480 股
                       持股比例:8.86%

                       时间:天津恒信世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执行事务合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伙人工商登记完成日期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                     否 √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                    否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是 □           否 √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翊心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6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伟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7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丁纯签字:


   签署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