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北 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信安世纪”)将截 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4 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281,939 股,每股发行价为 26.78 元,应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23,490,326.42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61,727,799.35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561,762,527.0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100Z0022 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 金的规范使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 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村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制定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35528510301 1,753.6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 8110701013902061324 - 已注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 10240000000565663 572,228.6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 20000016706000041145161 9.22 合计 573,991.57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 资子公司武汉信安珞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珞珈”)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对应新增实施地点为武汉。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 下: 新增前实施主体和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新增后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1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信安世纪,北京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2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 信安世纪,北京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新增前实施主体和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新增后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实施地点 3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 信安世纪,北京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北京、武汉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 公司西安灏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灏信”)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对 应新增实施地点为西安。除此之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新增前实施主体和实施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新增后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地点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灏 1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 北京、武汉 信;北京、武汉、西安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灏 2 目 北京、武汉 信;北京、武汉、西安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华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耀”)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除此之外, 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新增前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新增后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信安世纪、北京华耀、武汉珞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 信安世纪、武汉珞珈、西安 1 珈、西安灏信;北京、武汉、 级项目 灏信;北京、武汉、西安 西安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研发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综合运营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位于北京地区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院 2 号 楼”,具体如下: 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备案建设地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地点(备案建设地点) 点) 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 级项目 号楼 6 层 院 2 号楼 新一代安全系列产品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 研发项目 号楼 6 层 院 2 号楼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院 6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 研发项目 号楼 6 层 院 2 号楼 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备案建设地 项目名称 项目原实施地点(备案建设地点) 点)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 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 号 设项目 环球财讯中心 C 座 4 层 院 2 号楼 3、追加部分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部分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通过向武汉珞珈 增资或与其发生交易的方式增加其募投项目“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 用金额。 4、募投项目延期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将“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 年 6 月 30 日”调 整为“2024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 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后承诺投 差异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投资总额 资总额 (3)=(2)- 差异原因 项目名称 (2) (1) (1)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信息安全系列 24,027.44 24,111.97 84.53 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产品升级项目 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新一代安全产 9,984.53 10,340.62 356.08 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品研发项目 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面向新兴领域 该项目已结项,差异系结余 的技术研发项 10,328.78 10,157.24 -171.54 资金 目 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综合运营服务 11,835.50 11,887.97 52.47 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中心建设项目 续费等的净额投入项目所致 募集后承诺投 差异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 实际投资总额 资总额 (3)=(2)- 差异原因 项目名称 (2) (1) (1) 合计 56,176.25 56,497.80 321.5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38,132,578.74 元。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54,489.22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 38,132,578.74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921,910.48 元。上述投入及置换 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100Z0206 号 专项报告。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置换。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 年 6 月 3 日 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3,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 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 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 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3,300 万元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公司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73,991.57 元(包括购买理财产 品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支出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已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结项,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将该项目结余资金 6,295,418.97 元转出。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剩余资金 1,753.69 元,系银行结息,结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户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户已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销户,公司已将该账 户余额 2,932.98 元补充流动资金转出,系信息安全系列产品升级项目结余资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媒体村支行户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里支行户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余额分别为 572,228.66 元、9.22 元,系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 目、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结余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面向新兴领域的技术研发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通过新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将有助于提高公司未来面向市场的产品的竞争能力,从而提高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本 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形成更多自主知识产权,为公司产品的技 术升级和新产品的推出提供技术支持,为公司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和行业专家,提升公司 整体研发素质。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旨在改变公司办公场地受限的问题,有利于节省公司租 金,实现总部及研发中心等核心机构集中办公,集约化管理,提高协同效率,有利于提 高公司经营效率。由于本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投产后累计实现效益 5,018.39 万元,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主要系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下游行业减缓采购节奏,产品需求调整,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导致效益为完全达到预期。未来公司将协调资源积极开拓销售渠道,提高项目收益情况。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6,176.2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6,497.8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2021 年度:41,065.53 2022 年度:6,856.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2023 年度:5,719.88 2024 年 1-9 月:2,855.9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 可以使用状态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金额与募 日期(或截止 承诺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序号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集后承诺 日项目完工程 目 投资金额 额 额 额 额 额 投资金额 度) 的差额 信息安全系 信息安全系列 1 列产品升级 31,999.84 24,027.44 24,111.97 31,999.84 24,027.44 24,111.97 84.53 2023/6/30 产品升级项目 项目 新一代安全 新一代安全产 2 产品研发项 14,390.27 9,984.53 10,340.62 14,390.27 9,984.53 10,340.62 356.08 2023/6/30 品研发项目 目 面向新兴领 面向新兴领域 3 域的技术研 的技术研发项 10,596.77 10,328.78 10,157.24 10,596.77 10,328.78 10,157.24 -171.54 2024/6/30 发项目 目 综合运营服 综合运营服务 4 务中心建设 11,835.50 11,835.50 11,887.97 11,835.50 11,835.50 11,887.97 52.47 2022/4/15 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 合计 68,822.38 56,176.25 56,497.80 68,822.38 56,176.25 56,497.80 321.54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注1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注3 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 1-9 月 信息安全系列 1 不适用 20,154.36 10,664.38 13,663.99 602.38 1,844.22 26,774.97 是 产品升级项目 新一代安全产 2 不适用 6,681.75 1,963.52 2,443.58 219.15 392.14 5,018.39 注2 品研发项目 面向新兴领域 3 的技术研发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目 综合运营服务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心建设项目 注 1:承诺效益为第一至四年的合计数。 注 2:新一代安全产品研发项目投产后,第一年实现经济效益 1,963.52 万元,第二年实现经济效益 2,443.58 万元,第三年实现经济效益 219.15 万 元,第四年截至第三季度实现经济效益 392.14 万元。受宏观经济影响,效益略有下降,效益未完全达到预期。 注 3:2024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