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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概伦电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6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 号矽岸国际 4 号楼 9 层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11,597,7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11,597,77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72.0208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0208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33,804,44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 1,155,071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 独立董事高秉强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
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梅晓东、刘
   文超、但胜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11,385,324       99.9318    150,468 0.0482     61,986 0.02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09,517,087       99.3322   1,978,205 0.6348    102,486 0.033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