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12-16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65,08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 694.08 万股,预留授予 173.52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8.34 元/股;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177 人,预留授予 19 人;
(5)激励计划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25%
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25%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25%
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25%
第四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3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40%
第三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
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
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 12 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6 年四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入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25% 15%
2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56% 32%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95% 52%
第四个归属期 2026 144% 7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4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8)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3.2.22 18.34 元/股 694.08 万股 177 人 173.52 万股
5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4.1.30 18.34 元/股 173.52 万股 19 人 0 万股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1,265,080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
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22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首次授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
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6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发生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归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属任职期限要求。
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 根据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
对应考 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归属期 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核年度 报表审计报告,公司 2023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25% 15%
328,896,154.28 元,以公司
公司层面归属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比例(X)
实现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A≧Am X=100%
于 15%的公司层面触发值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