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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13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11 元/股(含)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72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1.11 元/股(含)。本次回购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83)。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

购报告书》”)的约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

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1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72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

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51,877,086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 10,981,382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40,895,704 股

    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
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0,895,704×0.4)÷451,877,086≈0.3903 元/股。

    2023 年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因此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11-0.3903=40.72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

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0.72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
股份数量约为 2,455,796 股至 4,911,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54%至
1.09%。



    四、其他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

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