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通科技:道通科技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10-2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通科技”)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不包括道通科技独立董
事、监事。
3、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
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授予价格为 13.29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6.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