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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7  

证券代码:688208           证券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2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
36 号彩虹科技大楼一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1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4,290,2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4,290,2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0.871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87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银辉先生主持。由于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红京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
事银辉先生主持。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5,328,461 99.1573 371,913 0.6665 98,293 0.176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为参股公     55,32 99.157        371,9 0.6665    98,29      0.1762
         司提供担保暨     8,461         3       13                3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 1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 1 涉及的关联股东李红京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永胜、王娅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
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