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睿昂基因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现任委员分别为独立董事袁
学伟先生、赵贵英女士、姜广策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袁学伟先生担
任。
2023 年 8 月 8 日,独立董事徐伟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徐伟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姜广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变更为袁学伟先生、赵贵英女士、姜广策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
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6 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4、《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 年 4 月 27 日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25 日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 年 10 月 25 日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
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
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
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
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
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事务
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