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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02-08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
表监事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
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将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孙刚伟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韦邦国先生、张大林先生、王冠中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4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
同意选举李健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选举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其中李健
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2、选举提名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冠中先生、李健益女士、张大林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王冠中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韦邦国先生、孙刚伟先生、张大林先生。其中会计专业
人士兼独立董事韦邦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大林先生、李健益女士、韦邦国先生,其中独立
董事张大林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
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
制的方式选举黄连海先生、江永宣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玉兰
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自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6)。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
意选举黄连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李健益
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易庆锋先生、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勇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辰辰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
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其中董事会秘书张辰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独
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议案。李健益女士、易庆锋先生、王广敬先生、杨勇光先生、张辰辰女士的简历
详见本公告附件。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李荣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瑞稳先生、王
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吴江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吴江先生将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771661
    邮箱:investor@orinko.com.cn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长宁大道与宁西路交口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健益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美的集团厨具事业部营销管理专
员、饮水设备事业部绩效管理主任专员、整体厨卫事业部人力资源经理、整体
厨卫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08 年 6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佛山市顺德
区百年科技有限公司营运与人力资源总监;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合
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2022 年 11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健益女士直接持有 9,739,753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1206%,李健益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广敬先生,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12 月,历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营销部
门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部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合肥会
通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0
月,历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汽车材料事业部销售总监、新市场材料事
业部总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
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广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广敬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勇光先生,198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高级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3 年 3 月,历任美的集团电机事业部会
计、成本经理、派驻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阿
波罗(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 月,
任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圆融新
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7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9 年 12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
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勇光先生直接持有 913,11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988%,杨勇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庆锋先生,197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2016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长;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易庆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623,967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536%,易庆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
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辰辰女士,199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中级会计师。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 年 11 月至今,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辰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辰辰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