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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
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
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会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
生、杨勇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
生、杨勇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
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三)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
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健益女士、王广敬先
生、杨勇光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

       (四)审议通过《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内
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