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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4-09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通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8,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3,000 万元,扣除不
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3.8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46.1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天健验〔2022〕7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    累计投入募     尚未投入使用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 30 万吨高性
 1                           110,616      60,000      24,840.48          35,980.77
        能复合材料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23,000      23,004.29                 0

          合计               133,616      83,000      47,844.77          35,980.77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2、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821.25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4.29 万元。
     4、2024 年 4 月预计将支付已经达成履约条件尚未支付的款项 2,406.68 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内容、
 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入,“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
 复合材料项目”部分产线已陆续建成投产,募投项目已建成年产能约 18 万吨,
 已达规划产能的 60%。公司在稳步推进产线建设的同时,不断通过工艺优化、
 精益管理等方式提升整体生产效率,现有产线整体生产效率不断提高。2023 年,
 募投项目已建成投产部分综合产能利用率约为 85%。在此情况下,考虑到宏观经
 济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对下游需求的影响,在满足下游持续增长的需求的情
 况下,公司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
 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更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布局,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
 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利益为出发点,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结合宏观市场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审
 慎规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募投项目可行性
    1、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改性材料作为新材料产品,属于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受到多项国家政策鼓
励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
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
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
能。”。为改性材料技术发展确立方向。此外,《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
(2022-2035)》等文件,也为改性材料行业提供政策导向,推动改性材料行业
快速发展。

    2、募投项目下游市场保持增长
    募投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汽车及众多新市场领域。家电领域,根据
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23 年全球家电市场销售量将达 31.18 亿台,2024 年将
达 31.76 亿台,家电领域需求保持增长。汽车领域,2023 年国内汽车销量达
3,009.4 万辆,同比增长 12%,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949.5 万辆,同比增长
37.9%。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4 年汽车产销规模可以达到 3,100 万辆,同
比增长 3%左右。新能源汽车产销将达到 1,150 万辆左右,同比增长 20%左右。
此外,新市场领域中储能、光伏、电子电气、AI、VR、机器人等众多领域快速
发展,将带动改性材料需求增加。
    综上,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下游市场需求保
持增长,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

    (二)募投项目必要性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推动改性材料行业持续
稳定发展,随着改性材料下游市场轻量化、环保性及“以塑代钢”等性能需求
增加,改性材料市场规模不断增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 2023 年预测,2023 年
我国改性塑料市场规模将达 2,939 亿元,2024 年将达 3,107 亿元。
    从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角度考虑,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巩固
和提高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市场份额及盈利水平的提升,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保障下游客户产品持续稳定的供给,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募投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符合公司长远的战略规划,
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
述项目。同时,公司将根据目前整体产能效益提升、下游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
素,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四)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
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使用的合
法有效,并致力于实现募投项目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
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经审慎研究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
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情况下,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
长远利益。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宏观环境、项目进展和公
司经营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后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调整,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
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