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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 (6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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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会通股份: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11-19  

证券代码:688219          证券简称: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8028          转债简称:会通转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
贷款);
     回购股份用途: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
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
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或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
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事项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债权人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并且,存在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存在该等回购
股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导致部分回购股份被注销的风
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进展情况相应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
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
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3、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上述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31,由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10/25,由董事长、总经理李健益女士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
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含)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00 万股~1,000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数量)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09%~2.18%(依照回购金额及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比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887108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回购实
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减少注册资本或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50%,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
购总量的 50%。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方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 459,284,919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进
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为 50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按照本
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0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
数量为 1,000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18%。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
回购的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
    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合同》,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借款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        /    5,000,000    1.09   10,000,000   2.18
份
                                       回购后             回购后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459,284,919   100.00 454,284,919    98.91 449,284,919     97.82
份
股份总数   459,284,919   100.00 459,284,919   100.00 459,284,91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
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
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686,645.84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4,165.90 万元,流动资产 419,721.01 万元。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1.46%、4.90%、2.38%。
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70.28%,流动负债合计 334,459.52
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102.35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用
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维护广大股
东利益,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长期、健康、
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
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
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自查及函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
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并且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
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分别发出问询函,询问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监
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李健益女士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4 年 10 月 25 日,提议人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减少注册资本或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
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部分将在回购完成之后 3
年内转让,法定期间未转让的部分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部分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回购完成
后及时进行注销。公司将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事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的情形,公司
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调整具体实施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
致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事项
的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事项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事项的风险;
    3、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存在公司债权人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
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并且,存在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持有期限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计划的风险,进而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可能存在该等回购
股份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导致部分回购股份被注销的风
险;
    6、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
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将根据进展情况相应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
况,详见《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
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
日(2024 年 11 月 11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见《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3)。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
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887108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