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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4-083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
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核实<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益政先生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2-068)。

    4、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
的情形。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1)。

    5、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晶科能源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
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归属股份登记工
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519.3983 万股,归属人数 851 人,上市流通日
为 2023 年 12 月 12 日。

    8、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根据《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
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
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6 日为股权登记日,
向截至当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4 元(含税)。鉴于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需调整。

    2、调整方法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前述调
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8.72-0.224=8.50 元/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72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董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8.72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8.72 元/股调整为 8.50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
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