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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达股份: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2-04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
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
投”)持有公司股份 24,024,8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73%;公司股东无锡云上
联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联信”)持有公司股份 13,451,786 股
(其中无锡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100 万元;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认缴出资额为 1.49 亿元;浦益龙认缴出资额为 1.5 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5%。经云上联信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云上联信
不由浦益龙控制,浦益龙认缴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份不涉及减持。上述股份均系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国联产投因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68,571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
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
格确定。
    2、云上联信因自身经营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468,571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

                                      1
       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国联产投、云上联信出具的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无锡国 联产
业升级 投资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24,024,892
                                24,024,892            9.73%
中心( 有限 一大股东                                          股
合伙)
无锡云 上联
信投资 中心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13,451,786
                                13,451,786            5.45%
( 有 限 合 一大股东                                          股
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国联产投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无锡国联产        500,000      0.20% 2024/7/15~      16.19-16.19       2024/6/22
业升级投资                              2024/10/14
中心(有限
合伙)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数量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持比例                                      价格区间
           (股)                                                               源       因
无锡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国联      2,468,57    过:1%    超过:2,468,571        26~       格         取得       经营
产业      1股                   股                     2025/3/2                         需要
升级                            大宗交易减持,不       5
投资                            超过:2,468,571
中心                            股
(有
限合
伙)
无锡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4/12/   按市场价   IPO 前     自身
云上      2,468,57    过:1%    超过:2,468,571        26~       格         取得       经营
联信      1股                   股                     2025/3/2                         需要
投资                                                   5
中心
(有
限合
伙)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股东国联产投承诺:
                                              3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
已发行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期
间,如本企业欲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前将减持原因和拟减持数量等
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3.除上述外,本企业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前述所持股份数量和减持数量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
    5.如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接受如下处理:(1)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采取
其他措施。


    股东云上联信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取得之
日(取得之日为该等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前已发行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期
间,如本企业欲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

                                   4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提前将减持原因和拟减持数量等
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方可减持公司股份。
    3.除上述外,本企业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4.前述第 2 条所述本企业所持股份数量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
算。
    5.如不履行本承诺所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接受如下处理:(1)在公
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3)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根据届时相关规定
采取其他措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5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国联产投、云上联信因自身经营需要进行的
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结合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决定是否实施减持,以及减持
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国联产投、云上联信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
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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