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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立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3-29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
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通过
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截止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止,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综上,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三、《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暨增加现金管理
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补充确认追加的额度以及增加现金管理额度,额度由人民币 6.5 亿元(含
本数)增加至人民币 7.1 亿元(含本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产品或其他符合规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与关联方北京美卓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商品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属正常商业
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所需,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域的薪酬水平,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董事对公司的贡献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即按照中国、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或
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于本决议案获本公司 2023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以及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大会分别通过时已发行 H 股的 10%,
将有利于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董事会仅会于回购股份符合本公司
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的情况下,方会作出回购 H 股行动。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
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以审议。




                                      独立董事:姚立杰、翁杰、黄德盛
                                                   日期: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