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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信至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1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 号院 6 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普通股股东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7,265,3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7,265,3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137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1378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7,265,39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票数
                                              (%)                   (%)
  号                                                           )
 1       关于终止实施             1,624,0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3 年限制性股                 7
         票激励计划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乔颖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