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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4-057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 7 号一段一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5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7,271,3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7,271,3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6.162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162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6 人,独立董事王韵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7,241,710 99.9615 15,500 0.0200 14,179 0.0185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7,241,710 99.9615 15,500 0.0200 14,179 0.018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变更会计 13,86       99.786 15,50    0.1115 14,17    0.1021
        师事务所的议 8,643             4     0              9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平宽、苏付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