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特: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97,380 股。
归属股票来源: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英诺特”)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了 1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606.08 万股的 1.32%。其中首次授予
15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0%,首次授予部分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3.33%;预留 3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的 0.2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6.67%。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3.20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65 人,预留授予 2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
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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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第一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30%
第二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40%
第三个归属期 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第一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50%
第二个归属期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
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
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或各年度累计营业收
对应考 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
归属安排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
入)不低于 2.45 亿元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入)不低于 3.50 亿元或 入)不低于 3.15 亿元或 2023-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2023-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 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剔除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 新冠业务收入)不低于 5.60
于 5.95 亿元 亿元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入)不低于 5.10 亿元或 入)不低于 4.59 亿元或 2023-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2023-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 2025 年累计营业收入(剔除
(剔除新冠业务收入)不低 新冠业务收入)不低于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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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1.05 亿元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除新冠 A≥Am X=100%
业务收入)或各年度累计营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涉及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孙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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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前述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3 年 9 月 14 日 13.20 元/股 150 万股 65 人 30 万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4 年 8 月 28 日 13.20 元/股 30 万股 20 人 0 万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
未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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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1、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397,380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关联董
事张秀杰、叶逢光、陈廷友、张晓刚、赵秀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
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4 日,因此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符合归属条件的情
归属条件
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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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述情形,符合归属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 励对象均符合归属
职期限。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入)或
归属安 对应考核 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收
排 年度 入)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营业收入(剔除新
第一个
2023 年 冠业务收入)不低 -
归属期
于 2.45 亿元
营业收入(剔除新 营业收入(剔除新
冠业务收入)不低 冠业务收入)不低
于 3.50 亿元或 于 3.15 亿元或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
第二个 务所(特殊普通合
2024 年 2023-2024 年累计营 2023-2024 年累计营
归属期 伙)对公司《2023 年
业收入(剔除新冠 业收入(剔除新冠
年度报告》出具的
业务收入)不低于 业务收入)不低于
审计报告【大信审
5.95 亿元 5.60 亿元
字 [2024] 第 34-
营业收入(剔除新 营业收入(剔除新
00029 号】:2023 年
冠业务收入)不低 冠业务收入)不低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于 5.10 亿元或 于 4.59 亿元或
第三个 入(剔除新冠业务
2025 年 2023-2025 年累计营 2023-2025 年累计营
归属期 收入)41,980.66 万
业收入(剔除新冠 业收入(剔除新冠
元,已满足公司层
业务收入)不低于 业务收入)不低于
面业绩考核要求,
11.05 亿元 10.54 亿元
对应公司层面归属
比例为 1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年度营业收入(剔 A≥Am X=100%
除新冠业务收入)或
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