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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特气体: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2024-08-09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资料




                           2024 年 8 月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料目录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 1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 4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 4

  二、会议议程 ........................................................... 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 6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一: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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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为保障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维护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正常秩序,保证会议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

公司和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为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人员的合法

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下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债券持有人出席本次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会

债券持有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其食宿及交通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债

券持有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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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

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领取会

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数及所持表决权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债券持有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六、债券持有人参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债券持有人

要求在会议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会议签到处进行登记。本

次会议安排了债券持有人集中发言和提问的环节。债券持有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

议程要求发言或提问;现场发言或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债券持有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

位债券持有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疑问。债券持有人的发言、质询内容

与本次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

回答。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八、每一张未偿还的“华特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

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

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


   九、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不计入投票结果。


   十、本次现场会议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

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审议事项与债券持有人有关联关系的,相关债券持有人不

得参加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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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

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华特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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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 14: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

方式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债券持有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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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与会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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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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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特转债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一: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本次调减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

    公司“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46,600.00 万元,建

成后将生产高纯一氧化碳、高纯一氧化氮、高纯六氟丙烷及异构体、电子级溴化

氢、电子级三氯化硼、超高纯氢气、超纯稀有气体(超纯氪气、氖气、氦气和氙

气)共 1,764 吨,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8,3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 6,209.42 万元。

    基于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特”)

现有的生产办公条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不再建设项目配套的办

公楼,项目基建的实际支出金额较原规划亦有所下降,相应调减项目的建筑工程

费投资金额 3,240.00 万元。

    同时,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公司高纯一氧化碳产品及高纯一氧化

碳产品通过技术改造,预计短期内能够满足客户市场需求。为提高运营及管理效

率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股东利益,公司拟不再进一步投入高纯一氧化

碳、高纯一氧化氮,相应调减项目投资金额 10,610.00 万元。上述合计减少的项

目投资金额 13,850.00 万元,用于投资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936.2 吨电子特气项

目”。

    随着稀有气体市场价格的大幅回落,氖气等部分稀有气体市场短期面临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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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求的局面,结合市场情况变化及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为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和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股东利益,公司决定不再投入高纯超高纯氢气、超

纯氪气/氖气/氙气产品,并将相应投资金额投入高纯六氟丙烷及异构体及超纯氦

气产品。本次调减超高纯氢气产品投资金额 555.00 万元,并通过项目内部调整

的方式,增加高纯六氟丙烷及异构体 555.00 万元投入;超纯稀有气体的总投资

金额不变,将其中超纯氪气/氖气/氙气产品投入调整至超纯氦气产品。

     (二)调整后的项目投资金额及投入结构情况

     公司“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前后的投资金额及投入

结构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万元)        额        (万元)         额
                                       (万元)                   (万元)
 1       建设投资          38,300.00   38,300.00     24,450.00    24,450.00
 1.1     建筑工程费         7,900.00    7,900.00      4,660.00      4,660.00
 1.2     设备购置费        30,200.00   30,200.00     19,590.00    19,590.00
         工程建设其它
 1.3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费用
 2       预备费             1,800.00            -     1,800.00              -
 3       铺底流动资金       6,500.00            -     6,500.00              -
 4       项目总投资        46,600.00   38,300.00     32,750.00    24,450.00

     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会按照新的投资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加强对项

目进度的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新增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1、“年产 1,936.2 吨电子特气项目”的基本情况

     (1)新项目名称及内容:年产 1,936.2 吨电子特气项目,本项目建成达产

后,公司将新增年产能三氟化氮(充装)产能 1,000 吨,环氧乙烷(充装)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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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吨、电子级六氟丁二烯 300 吨、锗烷 20 吨、乙硅烷 15 吨、丙硅烷 1 吨、

乙锗烷 0.2 吨;

    (2)新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

    (3)新项目实施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现有厂

区内;

    (4)新项目建设周期:2 年,预计 2026 年 7 月竣工(最终以实际开展情况

为准);

    (5)新项目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7,400.00 万元;

    (6)新项目资金来源:公司拟调减募投项目“年产 1,764 吨半导体材料建

设项目”投入金额,并将其涉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3,850.00 万元(实际金额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新项目,其余项目资金为公

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7)新项目的预计效益情况: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6.26 年(所得税后,

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 25.57%。

二、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相关情况

    (一)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前,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华特。公司拟新增母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在佛山地区建设研发中心,建设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里

水镇花园大道北侧、和顺小学路以东 2 号地块,为公司现有场地。公司作为新增

实施主体拟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提供不超过 4,00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实施

该募投项目。

    公司拟在佛山总部地区新增实施募投项目地点,利用母公司在研发人才储备、

市场配套方面的优势,合理高效地优势配置资源,为申请国家级实验室和技术中

心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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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结合总部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

项目顺利实施做出的合理安排。

      (二)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情况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后,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相应调整,调整

前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情况见下表: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                   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
                           (万元)        额         (万元)        额
                                       (万元)                   (万元)
1        建设投资          7,300.00    7,300.00       10,992.54       7,300
1.1      建筑工程费         1,900.00    1,900.00       8,592.54       4,900
1.2      设备购置费         5,300.00    5,300.00          2,300       2,300
         工程建设其它
1.3                           100.00         100.00         100         100
         费用
2        预备费              365.00               -         420            -
3        项目总投资        7,665.00    7,300.00       11,412.54   7,300.00

      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

率,更好的发挥研发佛山总部区域的影响力,改善总部研发条件,吸引更多优质

人才,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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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4-064),现提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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