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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立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688269        证券简称:凯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降低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

         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能

         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钯。

      交易金额: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

         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主要为规避原材料价格

         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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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

用期货的杠杆特征实现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

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相关交易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为前提,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

投机或套利为目的的交易。

(二)交易品种

    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钯。

(三)交易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

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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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

使用,授权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签订(或逐笔

签订)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

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 市场风险:期货市场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形势、利率及

   证券市场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变化较快,可能会发生期

   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造成期货交易损

   失。

2. 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

   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 操作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

   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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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

   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 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

   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套期

   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披露等作出

   明确规定,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 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生产经

   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坚持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

   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

   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投入资金需超过

   年度审批额度的,公司将根据制度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进行披

   露。

4. 交易指令严格审批,交易资金严密监管,指令下达与交易下单分离,持

   仓情况透明化,动态风险预警报告等,均符合内控管理的要求。

5. 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交易操作期,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6. 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

   外部专业机构达成合作,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预判及把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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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公司原材料

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敞口,

提升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业务规模与自有资金、

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

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

项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通过期货

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的影响,

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的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阅公司制定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

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本次事

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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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

经营风险,同时公司也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

相关风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及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

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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