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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影医疗:联影医疗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时采用了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莉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2023
年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符合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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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对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 2023 年激励计划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
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
2023 年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并同意以 88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5.81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联影医疗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实
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联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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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 2024
年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及规范运行,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
达到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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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联影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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