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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影医疗:联影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时采用了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送达公司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4 年 5 月 2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25.8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8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
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联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
影医疗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主动放弃的拟获授
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等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3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等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
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等;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
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
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
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
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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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王建保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影医疗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联影医疗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联影”)根据
其业务需要,拟变更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57382412831),原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武汉联影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向关联方上海艾普强粒子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
预计增加金额人民币 94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联影医疗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沈思宇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5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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