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新能: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9-2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万润新能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130.379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38,858.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95.94 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14,562.2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5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4,562.2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488,353.43 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 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
1 80,000.00 80,000.00
池材料项目 有限公司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
2 6,208.83 6,208.83
极材料研发中心 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
3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4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26,208.83 126,208.83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余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额 备注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鄂州葛店 42050165083609283428 0.00 超募资金结存
开发区支行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27906460310666 15,620.80 正极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公司十堰分行
超募资金结存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415010100100572594 5,730.87 超募资金结存
公司十堰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1501012501015202 3,893.86 超募资金结存
公司鄂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襄阳 23610078801300002141 0.00 超募资金结存
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
415010100100577647 12,691.65
公司十堰分行 电池材料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376810100100670617 2,724.91
公司滨州分行 24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337190100100267245 93.26
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24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8111501013001009660 905.91
公司鄂州支行 24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24 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
337190100100264217 0.00
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24 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合计 / 41,661.25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葛店开发区支行 42050165083609283428 账户和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23610078801300002141 账户已于 2024 年 6 月注销,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337190100100264217 账户已于 2024 年 8 月注销。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17 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的余
额为 21,4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购买金
额 期末余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万 (万元)
元)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长江证券股
金享 8 号(本金保障 3,000 2024/5/30 2024/11/27 否 3,000
份有限公司
型浮动收益凭证)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长江证券股
金享 14 号(本金保 3,000 2024/5/30 2024/11/27 否 3,000
份有限公司
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长江证券股
金享 15 号(本金保 2,000 2024/5/30 2024/11/27 否 2,000
份有限公司
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兴业银行股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
份有限公司
保科技有限公司 90 4,000 2024/9/13 2024/12/12 否 4,000
深圳文锦支
天封闭式产品
行
兴业银行股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
份有限公司
保科技有限公司 91 1,400 2024/7/12 2024/10/11 否 1,400
深圳文锦支
天封闭式产品
行
长江证券股 金享 11 号(本金保
3,000 2024/4/30 2024/10/29 否 3,000
份有限公司 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兴业银行股
深圳市华虹清源环
份有限公司
保科技有限公司 92 5,000 2024/6/17 2024/9/17 否 5,000
深圳文锦支
天封闭式产品
行
合计 / 21,400 / / / 21,400
(二)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
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本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
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
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本次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
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现金管理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
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履行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
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本次议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公
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
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