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克生物: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4-11-23
证券代码:688276 证券简称:百克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1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
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
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李秀峰先生、孔维先生、姜云涛先生、张岩先生、朱兴功先生、姜春来先生、
于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吴安平先生、凌虹
女士、施维先生、李雪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安
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吴安平先生、施维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凌虹女士、李雪田先生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
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
1
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将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提名冯大强先生、李洪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
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完
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选举公
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
专业委员会构成。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职务。
(三)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3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秀峰,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长春
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吉林华康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春金妍迪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秀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
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
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孔维,男,196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学位,教
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曾于美国马里兰大学药学院、美国
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和公共卫生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兼任吉林惠康生物
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吉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截至目前,孔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4,448,497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云涛,男,197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
4
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
享受吉林省政府特殊津贴。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总
经理。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
截至目前,姜云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
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岩,男,196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工商学院财政学专业毕业;
东北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吉林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编辑,吉林省民政厅计
财处、办公室、救灾救济处干部,吉林省民政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调研
员,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总经理,长春市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吉林华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凯美斯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
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
5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兴功,男,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现任长春
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历任长春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干部,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兼任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长春云熙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长春金尚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朱兴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
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
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春来,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博士学位,
教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曾于美国杜克大学医学院
从事博士后研究。历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吉林大学生
命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公司研发总监、副总经理。兼任吉林惠康生
物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姜春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78,939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6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冰,男,1977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历任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区经理,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省区经理、销售部副经理,北京瑞尔盟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北京祥瑞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营销
中心副总经理、销售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公司销售大区经理、销售总监。
截至目前,于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3,397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安平,男,1960 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注册会计师。
1983 年 7 月-1998 年 4 月,担任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助教、讲师、副教授、经
济管理系主任;1998 年 5 月-2020 年 4 月,担任长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旅游学
院副院长、院长,长春大学审计处处长;2008 年 8 月-2018 年 11 月曾任长春高
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2018 年 9 月-2021 年 9 月曾担任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2019 年 3 月-2023 年 1 月,担任长春光华学院教授、金融学院院长、副校
长;2023 年 2 月至今,担任青岛黄海学院金融会计系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担
任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688690)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安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7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凌虹,女,196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专
业,博士学位。1990 年 7 月-2001 年 9 月,历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
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 年 9 月-2004 年 8 月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生物学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1 年 9 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
室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教授;2001 年 9 月-
2020 年 9 月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微生物学教研室副主任;2017 年 7 月-2020 年 7 月
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免疫学教研室代理主任;2004 年 5 月-2023 年 4 月任哈尔滨医
科大学寄生虫学教研室主任。
截至目前,凌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施维,男,1959 年 7 月出生,民盟盟员,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系,理学学
士;后于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生化科攻读医学硕士,国家公派至日本大
阪大学医学系攻读医学(免疫学)博士。1982 年-1985 年,任北京军事医学科学
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免疫室实习研究员;1988 年-1993 年,任北京军事医学科
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分子遗传室助理研究员;1993 年-1995 年,任日本大阪大学
细胞工学研究所免疫室研究员;1999 年-2001 年,任日本大阪大学微生物病研究
所分子免疫室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外国特别研究员;2001 年-2006 年,任加
拿大安大略癌症研究所加拿大国家健康研究院(CIHR)特别研究员;2006 年-
2024 年,任吉林大学分子酶学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授;2017 年-2023 年,
8
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施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雪田,男,1966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吉林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博士学位。1995 年 9 月-2017 年 7 月,历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
副庭长,民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7 年 1 月-2019 年 12 月任吉林功承
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合伙人;2020 年 1 月-2023 年 12 月任北京盈科(长春)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市隆安(长春)律师事务所主
任。
截至目前,李雪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冯大强,男,1966 年 5 月出生,民盟盟员,毕业于大连轻工业学院,学士
学位,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历任长春市啤酒厂工艺员,长春高新酶制
剂厂技术负责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研究发展部
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兼任吉林惠康生物药
9
业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大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08,787 股,与公司其他持有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洪谕,男,1984 年 9 月出生,民革党员,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
律师,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历任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迪瑞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长春高新技术产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法务商务部部长。
截至目前,李洪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技术
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外,与公司其他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