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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宝生物:特宝生物: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22  

证券代码:688278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8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刘业军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因病去世,因此会议应出席监事 2 人,实到监事 2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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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进展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求,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该
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
会同意本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
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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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有助于公司建立合理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激发
员工活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除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孙黎先生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

                                   3
的股东,也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
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迟军玉先生、吴雪燕女士为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1、提名迟军玉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吴雪燕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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