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峰岹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上海华芯”)持有公司 12,965,7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377%,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微禾”)持有公司 2,702,0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55%,股份来源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上市流通。股东微禾
与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 ZHANG QUN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
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2796%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
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1,9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571%;
股东微禾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85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9203%。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股东
上海华芯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东微禾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 44,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7%。

                                      1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华芯
             5% 以 上 非 第 一                                    IPO 前取得:12,965,723
创业投资                           12,965,723         14.0377%
             大股东                                               股
企业
微禾创业
投资(珠海                                                        IPO 前取得:2,702,050
             5%以下股东             2,702,050          2.9255%
横琴)有限                                                        股
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微禾                  2,702,050           2.9255% 彭瑞涛持有微禾 100%股
           彭瑞涛                         0                  0% 权。
                  合计           2,702,050           2.9255% —
   注: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3541%股权的自然人 ZHANG QUN

   和微禾持股 100%股东彭瑞涛系夫妻关系,ZHANG QUN 担任微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ZHANG QUN 与微禾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6.2796%的股份。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股)                                                        (元)           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上海华芯创业                          2023/9/4~   集中竞价                                 未 完 成 :
                      0          0%                                0-0                 0                  12,965,723 14.0377%
投资企业                               2024/3/1      交易                                   1,900,000 股
微禾创业投资
                                      2023/9/4~   集中竞价       109.25-                  未 完 成 :
(珠海横琴)     44,970    0.0487%                                           5,000,519.23                  2,657,080   2.8768%
                                       2024/3/1      交易         113.39                    805,030 股
有限公司




                                                              3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芯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微禾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4,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7%。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