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79 公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 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峰岹科技 688279 不适用 科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焦倩倩 电话 0755-86181158-4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203 室 电子信箱 ir@fortior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523,967,422.47 2,493,688,579.18 1.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391,118,333.31 2,445,747,379.16 2.28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282,324,431.52 178,930,002.87 57.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020,726.25 83,191,168.70 46.6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4,015,517.71 53,577,519.91 94.1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3,592,946.96 16,665,873.16 581.5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00 3.63 增加1.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1.32 0.90 4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1.32 0.90 46.67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14.24 18.10 减少3.86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26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的股份数 (%) 数量 量 量 峰岹科技(香港)有限 境外法人 38.06 35,154,431 35,154,431 35,154,431 无 公司 上海华芯创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13.60 12,565,723 无 有法人 深圳市芯齐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 4.00 3,693,336 无 (有限合伙) 有法人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 境内非国 2.88 2,657,080 无 琴)有限公司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 境内非国 2.16 1,997,987 无 合 有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 1.76 1,626,884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富国天 其他 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 1.69 1,562,075 无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其他 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 1.48 1,363,913 无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芯运科技(深圳)有限 境内非国 1.46 1,350,716 1,350,716 1,350,716 无 公司 有法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43 1,319,929 无 -社保基金四二一组合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1、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35.2500%的股东、 明 董事 BI LEI 和持股 30.5500%的股东、董事 BI CHAO 为兄弟 关系,BI LEI 与芯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00%股东、 执行董事高帅为夫妻关系。2、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 有限公司持股 100%的股东彭瑞涛和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 司持股 8.8125%的股东 ZHANG QUN 为夫妻关系。公司未知以 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