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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峰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6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
园(2 期)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2

普通股股东人数                                                        9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7,173,25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7,173,2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2.879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879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现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94,103 99.7558 67,416 0.2328           3,295 0.0114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80,128 99.7076 67,416 0.2328 17,270 0.0596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8,879,628 99.7058 67,416 0.2328 17,770 0.0614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7,090,266 99.8764 67,416 0.1004 15,570 0.023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 关 于 公 司   16,32 99.5688 67,41 0.4111 3,295      0.0201
          <2024 年限制性   8,380              6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 关 于 公 司   16,31 99.4836        67,41   0.4111     17,27    0.1053
          <2024 年限制性   4,405                    6                  0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16,31 99.4805        67,41   0.4111     17,77    0.1084
          东大会授权董     3,905                    6                  0
          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闲     16,31 99.4940        67,41   0.4111     15,57    0.0949
          置自有资金进     6,105                    6                  0
          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4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
       计票。
    4、本次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涉及的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5、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
       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公司独立董
       事王建新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2、3)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3 日征集日结束,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
       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清丽、彭云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