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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泉物联:鸿泉物联: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0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2月29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95,737股,占
公司总股本100,343,920股的比例为0.29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
最低价为15.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48,496.72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
中,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该用途下的回购股份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用于
未来出售;此外,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剩余部分的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其中,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含);
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8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
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295,737股,占公司总股本100,343,920股的比例为0.2947%,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16.20元/股,最低价为15.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48,496.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