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 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71,80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00.00元。以上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 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 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 10,014.25 10,014.25 2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4,993.74 4,993.7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121.42 27,121.42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007.80 5,007.80 合计 58,208.21 58,208.21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在原计划产能规模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 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 决方案研发项目”和“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两个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 调减至4,993.74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 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5,083.83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 金5,083.83万元;“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 5,987.17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5,987.17万元。 “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实施预计可达成供 量产的5G-V2X设备的研发与设计;“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实施 预计可达成供量产的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的研发与设计。 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 目”作为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5,007.80万 元调减至2,449.52万元人民币,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 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的拟投资总额为3,000.00万元,其中拟使 用募集资金2,558.28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实施预计达 成可供量产的不同等级智能座舱产品。 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募 调整后拟投募 预计达到预定可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 10,014.25 10,014.25 已结项 2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16,064.74 4,993.74 已结项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121.42 27,121.42 已结项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007.80 2,449.52 已结项 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 5 / 5,083.83 2024年9月 案研发项目 6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 / 5,987.17 2024年9月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 7 / 2,558.28 2025年9月 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合计 58,208.21 58,208.21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5G- 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 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 毕,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结项的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理财和利息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 待支付尾款 募集资金节 项目名称 收入减手续 募集资金金额 计投资金额 金额 余金额 费后的净额 基于5G-V2X 技术的车路 云智能化解 5,083.83 3,639.78 254.01 / 1,698.06 决方案研发 项目 多场景低速 无人驾驶车 5,987.17 2,994.82 352.41 / 3,344.76 辆研发项目 基于多模态 交互及增强 现实融合的 2,558.28 1,453.23 86.61 44.00 1,191.66 智能座舱系 统研发项目 合计 13,629.28 8,087.83 693.03 44.00 6,234.48 注: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公 司已研发形成了带有C-V2X功能的智能行驶记录仪,其集成了C-V2X车载终端、 360环视等ADAS功能及汽车行驶记录仪国标功能,满足车路协同安全提醒、360 环视、多路高清视频录像、远程实时预览、回放、主动安全报警等需求,相关 产品已实现部分销售收入。 2、“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通过研究多场 景下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的相关技术,已形成了自动跟随的高尔夫球包车,能够 实现多种高尔夫球场的自动跟随功能,相关产品已获得小额订单。 3、“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建设完 成,公司已开发汽车仪表、摩托车仪表、中控屏等智能座舱产品,并将智能座 舱与智能网联产品融合形成新一代智能化产品,相关产品已实现量产和销售收 入。 4、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开发进度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 目开发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各项目的总支出。 5、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 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 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拟将上述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充盈 公司现金流,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 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公司的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 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 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 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 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将“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 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 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