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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32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11 月 28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97      中无人机             2024/11/2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告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
都产投”),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
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
到股东成都产投提交的《关于提请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成都产投提议将《关于变更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成都产投持有公司约 7.41%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
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
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并将该议案调整为累积投票议案外,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经一路 39 号成都成飞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选举高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曾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 司 将 在 202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3.00     关于变更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高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曾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