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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奕瑞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02-0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奕
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瑞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
规则的要求,对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出
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0]182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8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9.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17,672.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19,055.0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616.94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0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
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5,000.00                 35,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000.00                 25,000.00
    3        营销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77,000.00                 77,000.00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16.94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21,616.94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比例为 28.7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35,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奕瑞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