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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迈得医疗: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5  

证券代码:688310          证券简称:迈得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4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
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军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 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紧密
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4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
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
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
回购的期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比例(%)        (万元)
用于员工持股计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
                  100-200        0.61-1.21      1,500-3,000
  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5,269,766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200 万股,回
    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500 万
    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 100 万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约为 0.61%。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6 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
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
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9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0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授权董
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调整、
中止或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
止回购、继续实施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决定并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
对回购股份进行转让或注销;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
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3、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事宜并择
机回购股份;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
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4-037)。

    特此公告。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