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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5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72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慧女士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参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严格遵守了保密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
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3)。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标准具有全
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并且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
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奥视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奥视达”)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向上海奥视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额度的财务资助进行展
期。本次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上海奥视达维持项目正常运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奥视达提供财务资助展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