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 奥比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8 普通股股东人数 77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475,8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3,718,861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 412,756,990 决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9.077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2.457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586,454 99.9191 57,341 0.0350 75,066 0.045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236,162 99.7051 421,370 0.2573 61,329 0.0376 特别表决权股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份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 99.3811 0.3196 0.2993 1 17,829,580 57,341 53,698 励计划(草 % % %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99.2620 0.3196 0.4184 2 17,808,212 57,341 75,066 制性股票激 % % % 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 99.3811 0.3196 0.2993 3 司 2024 年限 17,829,580 57,341 53,698 % % %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 97.3095 421,37 2.3487 0.3418 4 17,457,920 61,329 财务资助展 % 0 % % 期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4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拟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 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1-3,经核验,无关联股东投票 情形;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公司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3)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 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霞、章玉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