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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比中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1-12  

证券代码:688322           证券简称:奥比中光      公告编号:2024-08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一道 88 号
奥比科技大厦 3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8
普通股股东人数                                                      77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76,475,8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63,718,861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
                                                          412,756,990
决权数量为: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9.077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2.4578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6.619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黄源浩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10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靳尚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586,454       99.9191    57,341      0.0350    75,066     0.045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607,822       99.9321     57,341      0.0350       53,698    0.0329
特别表决权股份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63,236,162       99.7051     421,370 0.2573 61,329 0.0376

  特别表决权股
                     412,756,99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份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                      99.3811                0.3196                 0.2993
 1                    17,829,580                    57,341                  53,698
         励计划(草                         %                      %                      %
         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                     99.2620                0.3196                 0.4184
 2                    17,808,212                    57,341                  75,066
         制性股票激                         %                      %                      %
         励计划考核
       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
                                 99.3811            0.3196            0.2993
3      司 2024 年限 17,829,580             57,341            53,698
                                    %                  %                 %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
       子公司提供                97.3095   421,37   2.3487            0.3418
4                   17,457,920                               61,329
       财务资助展                   %         0        %                 %
         期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4 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 1-4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拟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
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议案 1-3,经核验,无关联股东投票
情形;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
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公司独立董事徐雪妙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议案 1-3)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
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冯霞、章玉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