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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科达: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30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或“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或“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文)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客观性,拟聘任政旦志远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
政旦志远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05 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
注册地址
                   心 14F
                                   1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首席合伙人        张建栋                                  21
                                      合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69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执业人员数量                                              35
                    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2,243.93 万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9.32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72 万元
                    客户家数                              0
                    审计收费总额                          0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计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为 217.58 万元,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建华,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 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毓锋,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磊,201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9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1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1 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
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 100.00 万元(含税),其中年审费用 80.00 万元,内
控审计费用 20.00 万元。审计费用较上期减少超过 20%,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邀
请招标方式选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采购,政旦
志远参考市场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
程度,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
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 年度,大华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政旦志远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鉴于大华已连续
11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
                                     3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
任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进行沟通的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
先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
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并将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
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工作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需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聘任政
旦志远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能够保证公司


                                   4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聘任的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
承接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应条件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的选聘工作与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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