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1-16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0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 147.0613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8,000.00 万股的 5.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0 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预留 8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部分占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实施了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4 股,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 237.375 万股调
整为 332.325 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 80 万股调整为 112 万股。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公积金转增
1
4 股,故首次授予未归属数量由 221.55 万股调整 310.17 万股,预留授予未归属数
量由 81.375 万股调整为 113.925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为 10.1341 元/股,即
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0.134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93 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
首次授予归属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安排
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A)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2020
属期 25% 20%
第三个归 2021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1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2
属期 长率为 25% 率为 20%
第三个归 2019-2022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2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2022
属期 长率为 30% 率为 25%
第四个归 2019-2023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 2019-2023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
2023
属期 长率为 30% 率为 25%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
营业收入)^(1/间隔年数)-1
2)考核指标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A≥Am 1
年度营业收入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3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郭随英
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40)。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向 9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11 月 16 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部分 2020/11/17 20 元/股 320 万股 93 人 80 万股
5
预留授予部分 2021/11/16 20 元/股 80 万股 54 人 0 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
如下:
归属上市日期 归属价格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
2021 年 12 月 9 日 20 元/股 79.125 万股 92 人 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 3.5
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个人
2023 年 1 月 16 日 14.2857 元/股 94.4650 万股 91 人 层面归属 50%,其获授的
2.31 万股股票全部取消归
属。
2023 年 9 月 22 日 10.1341 元/股 19.6 万股 1人 /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拟归属数量为 147.0613 万股,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
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
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因
6
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条件。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 归属条件。
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条件。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 殊普通合伙)对 2022 年年度报告
为 2022 年。以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触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发值为: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25%;目标 (XYZH/2023XAAA3B0015):
值为: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30%。 2022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营业 918,078,592.81 元,较 2019 年年
收入复合增长率=(当年营业收入÷基准年营业收入)^(1/间隔年 度营业收入增长 41.84%。符合归
数)-1 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
法》,除 1 名离职对象外,本次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拟归属的 6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S/A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期个
B 对应归属比例为 50%、C/D 对应归属比例为 0%。如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2 名激
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
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为 B,后续
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1 名
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
7
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 0;82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S/A,本期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尚未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92 名,其中 1 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 0.98 万股股票全部作废;6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 B(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剩余部分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作废 4.0058 万股(调整后);2 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为 B,后续所有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作废 3.136 万股(调整后);
1 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 C(待改进),归属比例为 0,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作废 3.92 万股(调整后),上述合计作废 12.0418
万股(调整后)。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 88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
归属 147.0613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0613 万股。本次归属安
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
续。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88 名激励对象归属 147.0613 万股限制性
股票,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17 日
(二)归属数量:147.0613 万股
(三)归属人数:88 人
8
(四)授予价格:10.1341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尚未归 本次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
属的限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予的
姓名 国籍 职务
数量(调整后/ 量(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总
万股) 万股) 量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核
薛蕾 中国 39.2 19.6 25.00%
心技术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杨东辉 中国 19.6 9.8 25.00%
人员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赵晓明 中国 19.6 9.8 25.00%
人员
贾鑫 中国 副总经理 19.6 9.8 25.00%
胡桥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7.84 3.92 25.00%
李东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96 0.98 25.00%
贺峰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4.9 1.225 12.50%
袁佐鹏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234 1.617 25.00%
王石开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88 2.94 25.00%
小计 121.814 59.682 24.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79 人) 180.32 87.3793 24.23%
总计(88 人) 302.134 147.0613 24.34%
注:上述数据均按照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数据进行调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除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外,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其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 50%;2 名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为 B,后续所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 C,其个人层面归谁比
例为 0 外,其余 82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S/A,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本次拟归属的 88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9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监事会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存在出售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公司副总经理赵
晓明先生、贾鑫先生、杨东辉先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29.4 万股股票
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
登记事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进入第三
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对象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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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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