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3-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力特”或“公司”)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铂力特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西
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
报告》(XYZH/2023XAAA3B0103),经审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 32,048,107 股,每股发行价格 94.5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02,854.6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 2,115.02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300,739.5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
置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
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
操作。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
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
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
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
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
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七、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在不超过 150,000.00 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
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 明 关天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