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6 证券简称:三生国健 公告编号:2024-032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 现 金 管理 的议 案 》 , 同意 公司继 续 使 用总 额度不 超 过 人民 币 3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217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1 普通股(A 股)61,621,14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8.1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6,483,781.56 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 1,634,428,187.6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0) 验字第 60468439_B01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 公告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36,483,781.56 减:主承销商承销费 78,228,594.36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1,658,255,187.2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12,288,885.44 减:2020 年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11,538,114.12 募集资金净额 1,634,428,187.64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132,306,892.12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092,193,997.02 减:投资产品余额 390,000,000.00 加:投资产品利息 16,668,947.57 加:利息收入 45,442,605.29 募集资金余额 82,038,851.36 2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未 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390,000,000.00 元,其中: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 存款,于 2024 年 6 月末未到期赎回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40,000,000.00 元和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 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 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 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使用期限 3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现金 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4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 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并不排除该项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并制 定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5 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 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 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对现金管理进行专项审计; 6、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 程序 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 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应当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要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相关法规,本 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6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 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 7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8